制應該是正好相反。至于哪個國家更需要總統制或是內閣制,或者還有其他形式的民主制度,這不是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西方的共和體制,肯定也是經歷過一個完善的過程的。從這兩個制度不難看出,他們也經歷過不止一次“府院之爭”,所以演繹出兩種較為典型的制度。
而無論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和封建皇帝相比,個人的權利都是很有限的,有法律和制度對其制約。當然,這里的前提是國家有力量保障法律和制度對個人權力的制約,或者是國家已經發展到法律和制度對個人的權力有制約的能力。
我們還是說段祺瑞和馮國璋吧。
開始時,在馮國璋看來,他當了副總統都高段這個總理一頭,當了總統至少要高段兩頭了,自己是要做一下姿態的。所以能主動的放低身段,主動的胸懷若谷。這樣,當然相安無事。
但時間長了,他品出滋味了,原來和段共事的這個總統,差不多是啥也不是,這情何以堪呢?
你退一步,人家說不定要進兩步。不行得爭。
這爭執的第一遭,是軍權,這也是歷來總統、總理間的爭執焦點。馮就任不久,就想恢復“大元帥陸海軍統率辦事處”,段當然不肯同意。段在國務院設立了“參陸辦公處”,以取代袁世凱時代的“統率辦事處”。
馮要過問全國大事,堅決不做有名無實、像個泥塑的大總統。段在這一方面總算讓了步,自民國六年十月八日起,每天派一位官員向總統報告政情。
可是,總統、總理之爭,不是表面的,或是一件事情上讓一點步就可以和緩。
在用兵方面,段的主張是武統南方,而馮和陸榮廷、唐繼堯有交流,希望和南方和解。
在對四川用兵時,是平定四川內亂,從表面看是不得已而為之,兩個人沒產生太大的分歧。但是對湖南用兵不一樣,于是,兩個人的矛盾和沖突公開化了。
段派傅良佐督湘后,湖南旅京士紳要求政府勿在湖南用兵,他們向馮請愿,馮叫他們去問內閣。這就是明明告訴請愿的人說是段祺瑞要向湖南用兵,與我馮國璋無關。
劉建藩、林修梅在湖南宣布自主,內閣決定下討伐令,馮認為這是小題大作,應該大事化小,所以馮便不肯在討伐令上面蓋印。
當湖南戰事發生后,北京政府的討伐令仍沒有頒布。有人把當時的情勢如此形容“段內閣對外(指對德奧)宣而不戰,對內戰而不宣。”
馮、段兩人的暗斗,就是北洋派直系和皖系的斗爭。這兩系在軍事上各有力量,各有地盤,可是他們也各有弱點。直系占有長江三省地盤,然而湖北、江西和江蘇不相聯結,并且因為地形分散而力量不集中,尤其是江蘇更是處于皖系勢力的三面包圍中。至于馮國璋自己身居北京,也是在皖系勢力范圍內。
不過,皖系軍人紙上談兵的多,肯打硬仗的少,而且在用兵西南時,必須越過長江,要經過直系的地盤。直系地區雖然分散,卻是皖系用兵西南必經的通道,所以段在征南軍事上必須要取得馮的支持。
需要合作了,馮手里有了籌碼,也就可以互相牽制了,于是,沖突也上臺階。
段的武力統一,軍事征南都是要花大錢的,錢從何處來呢?只有借款一途。
當時因為歐戰激烈,英法無力借款,日本遂乘機而入。段祺瑞這時亦想借日本的支持達到他征南和統一的夢想,因此他重用曹汝霖,請他兼攝財政總長。曹是著名的親日派,段后來為國人攻擊賣國,和重用曹有很大關系。
日本為了對中國貸款,以朝鮮、臺灣、興業三銀行合組一特殊銀行團,由日人西原龜三經手,這便是后來有名的“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的背景是日本大隈內閣曾以強硬態度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企圖一舉鯨吞中國,遭到中國人民的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