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社會里,人們對某個問題的認識,有不同的見解,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同意見的各方,很可能誰也無法說服誰,更何況總有人要帶著“花崗巖的腦袋去見上帝”。
一個較為完善的民主社會,應該能夠使各種不同見解,有權力有途徑表達,如果他們有表達的愿望的話。
問題在于第一,表達意見的人們能夠通過和平的方式,也就是行為的合法性。第二,別的人用平常心對待這不同意見的表達,不能見到有示威游行就好象出了多大的事,甚至認為是天下大亂。第三,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不同主張、訴求不同的人能夠相互包容,能夠在一起和諧共處。所謂,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表意見的權力。
我們可以看到,在五四運動中,雖然也有一些過火的行動,比如火燒趙家樓,比如痛打駐日公使章宗祥等,但總得說來還是采取和平示威的方式。要知道,在封建專制下,民眾可是或者是逆來順受、俯首聽命,或者是揭竿而起。應該看到,從“公車上書”,到立憲的情愿活動,再到五四運動這樣大規模群眾運動,歷史是在前進的。
另一方面,在當局層面。在五四運動中,血腥鎮壓的可恥行為是有的,比如在山東和湖南。但是,同樣在總的方面,還是較為理性和克制的,特別是徐世昌的中央政府。
五月四日和五日,錢能訓總理在官邸召集緊急會議。有人建議解散北大,教育總長傅增湘當即表示拒絕副署這個命令。有人主張撤北大校長蔡元培的職(因蔡元培是五四運動的主要領導者之一),傅增湘也同樣予以拒絕。
對于這個空前未有的學潮,總統徐世昌一直是主張采取緩和手段的。五月六日他以大總統名義發布了這樣的命令。
令云“北京大學等校學生,糾眾集會縱火傷人一事,方事之始,曾傳令京師警察廳調派警隊,妥為防護,乃未能即時制止,以致釀成縱火傷人情事。迨經警察總監吳炳湘,親往指揮,始行逮捕解散。該總監事前調度失宜,殊屬疏誤,所派出之警察人員,防范無方,有負職守,著即由該總監查明職名,呈候懲戒。首都重地,中外具瞻,秩序安寧,至關重要。該總監職責所在,務當督率所屬,切實防弭,以保公安,若再有借名糾眾,擾亂秩序,不服彈壓者,著即依法逮捕懲辦,勿稍疏馳!此令。”
第二次南北和談的北方總代表朱啟鈐,也有一電拍給國務院錢能訓總理
“錢總理鑒北京大學等各校學生,聞因青島問題,致有意外舉動,為維持地方秩序計,自無可代為解說。惟青島問題,現已動全國公憤,昨接山東省議會代表王者塾等來函請愿,今日和平會議開正式會,已由雙方總代表聯合致電巴黎陸專使及各專使,代陳國民公意,請向和會力爭,非達目的不可簽字,已將原電奉達。各校學生本系青年,忽為愛國思潮所鼓蕩,致有逾越常軌之行為,血氣戾事,其情可憫。公本雅尚和平,還請將被捕之人迅速分別從寬辦理,以保持其愛國之精神,而告誡其過分之行動。為國家計,為該生計,實為兩得之策。迫切陳詞,伏維采納,不勝企禱之至!”
有記載,北京政府鑒于事態的擴大和嚴重,為緩和計,遂于五月七日由警察用汽車將被捕的學生們送回各校。北京罷課的各大專學校,由于被捕學生已經釋放,乃終止罷課。
章宗祥被學生痛打了一頓,頭青面腫,腰酸背痛,住進醫院擦傷消毒,也一肚子委屈。
對前來看望的朋友發牢騷說“中國從前清起就一直是借外債,借外債既不自我開始,更不是我一人經手,何況今日借債,自有總統總理負責。我不過奉命行事,首當其沖,現在竟因此指我賣國,真是太冤枉了。我出力借債是為了擁護段合肥的武力統一政策,怎知帶兵的將軍領了軍餉歸入私囊,今日要開拔費,明日要特別費,外債借了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