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有關之華意銀行總裁,績任交長之高恩洪既有力庇羅案之行為,又有抵借京綏路之新案,閣員如斯,是對于國會提出查辦之羅案,有意消滅。似此新閣,不但有蔑視國會之嫌,更何能符人民之望。錕為鞏固中樞,整飭法紀計,決難承認。”
曹錕的這個通電根本不送達總統,當身邊的人把曹的通電拿來,黎元洪看過后把電報扔在地上,氣憤地說“現在的事情真難辦,我向他請示內閣問題,他始而置之不理,繼而來電聲明毫無成見,等到命令發表后,卻又激烈地反對。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蟲,叫我如何辦才好?我本不愿干這個無權無力的總統,他們一定要我上臺,上了臺又遇事掣肘,把我搞得進退兩難。”
在曹錕通電之后,各省直系軍閥和他的追隨者自然紛紛響應,把與世無爭的汪大燮搞得特別狼狽。保派的三位閣員用不就職來拆臺,汪自己親自去拜訪高凌霨,高竟托病謝客。
代表洛陽方面的高恩洪,很快通電就職。
有人告訴他說老帥(指曹錕)對他怨恨極深,不止一次地說過“我和定庵(高恩洪)勢不兩立。”
高就職的通電剛發出,就接到曹的電報,質問他為什么要扣留與羅案有關的各項文電,嚇得他馬上將就職通告撤銷。
黃郛覺得風向不對,也不敢就職,許世英借口尚未交卸安徽省長,王正廷則借口到山東辦理接收青島事宜,離開北京。
一個汪內閣,只剩下政學系的兩位閣員出席國務會議,其余各部均由次長代表列席。
十一月三十日,吳佩孚再一次通電認錯,電文中有言“平生嫉惡甚嚴,雖親不貸,豈肯自違初衷,曲庇素昧生平之人。”
所謂素昧生平之人,是指王寵惠和羅文干。
十二月五日,眾議院通過查辦交通總長高恩洪、前財政總長羅文干兩人舞弊賣國、違法瀆職,擅行簽訂鐵路材料合同一案。
同一天,黎元洪面對一片反對之聲,發出了一個“罪己”電報,解釋汪內閣的組成,是為了要有一個由內閣總理副署接收青島的命令。
原來中日兩國根據華盛頓會議,正辦理膠州灣轉讓手續,黎表示因之而出此權宜之計。同時并說他已決定請張紹曾組閣,即將向國會提出。
張紹曾是津保派,黎提張即表示放棄了原來的主見,決定組織保派內閣,是對曹錕的全面屈服。
十二月六日,黎正式把提名張紹曾組織內閣的同意案提交國會。
張紹曾早就和吳景濂串通一氣,吳遂向黎拍胸膛,可以負責國會通過。
但這其實是吳景濂個人的想法,國會中各政黨反對吳景濂一人包辦,提出要政黨參加內閣為通過總理任命的條件。
因張紹曾和吳佩孚是兒女親家。曹錕左右雖把張紹曾拉入自己的陣營,不過對張并不十分放心,津保派一直希望由高凌霨出來組閣。
至于曹錕本人,則希望北京一直是無政府狀態。
曹錕到底還是有些眼光的。對于羅文干案,他反對打擊面過大,主張對王寵惠,顧維鈞等人予以適當的安撫。對于吳佩孚,他的態度也是吳既然低頭認罪,就不必繼續窮追猛打。
在他看來,保、洛兩派在總統和內閣問題上雖然有分歧,但是在對國民黨、對奉、對皖方面,根本利益還是一致的,畢竟還有相互依存的關系。
十二月十一日,汪大燮代理國務總理十天之期屆滿。因為代理這個國務總理,他被罵得狗血淋頭,在他答應代理時,即是以十天為期。十天受罪之期已滿,當然是多一分鐘都不肯繼續,黎元洪不能不另想辦法。
他邀請國會議長和回京的王正廷到總統府磋商內閣問題,當場提出請王正廷暫行代理總理以待正式內閣產生。
王開始不肯接受,但經不住總統的一再相勸,才勉強答應,只不過提出了三個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