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欽派。中試稱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為經魁,第六名稱為亞魁。中試之舉人原則上即獲得了選官的資格。凡中試者均可參加次年在京師舉行的會試。
所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那一年,整個浙江省參加鄉試的學子多達10600人。
蔡元培在“自述”中寫道:“每次留場二日,飲食須自備,學生自攜帶白米及冷肴、湯料等。每號有一勤務兵,時稱號軍,所攜之米本可付號軍代煮,但號軍多不良。所以我等都自攜紫炊具,叫做五更饑的,用火酒炊飯。“每號之末間即廁所,坐近末間,每聞惡臭。又登廁時也常常呼吸困難,則攜艾繩進場以避穢。“集萬余人于考場,偶有神經錯亂,于試卷上亂寫情詩或漫畫雜事,甚至于自殺。聞者每附會事因,認為報應,并且說點名將畢時,有官役舉一黒旗,大呼“有恩報恩,有冤報冤”云云,皆無稽之談,但那時候常常聽人道及。”
這一次,還是沒有考中。六叔是和他一同參加的。在蔡元培看來,六叔在學問上是遠勝于他的,六叔考了這么多年都沒中過,他年紀輕輕第二次考,不能榜上有名是再正常不過了。但蔡元培這一次和第一次還是不同的。第一次,他不過是試試水,這一次下的功夫是不一樣的,他自我感覺還是不錯的,所以還是有些失落的。
第二年的春天,蔡元培與紹興城內錢莊出納王榮庭的次女結婚,婚后數月,便第三次赴杭州參加鄉試。這是因光緒皇帝親政而特別舉辦的一次恩科。
剛剛經歷了一次失敗,或許是他對這次科考根本就沒抱希望,反而是放開了,在考場上把自己擅長的“怪八股”發揮得淋漓盡致。
乃至于鄉試房官宦汝梅閱其試卷后認定,必是“老儒九困場屋者”所為。主考官李文田看了蔡元培的“怪八股”,拍案叫絕。
李文田(1834-1895)字畬光,號芍農、若農,廣東廣州府順德縣均安上村人。自小有“神童”之稱。十四歲時,由于在佛山經商的父親去世,家貧輟學。幸賴當時任教的南海何鐵橋老先生照顧,得以繼續就讀。
十八歲應縣考第一,二十六歲獲咸豐九年(1859年)已未科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編修。放江蘇、浙江、四川鄉試主考,提督江西、順天學政。入直南書房,官至禮部右侍郎兼工部右侍郎。
工書善畫。慈禧太后作畫,“常命探花李文田、狀元徐郙和陸潤庠、進士陸寶忠為之題志”。
在這次鄉試,蔡元培有幸得遇這位博學的伯樂李文田李大人做主考官,考中了第二十三名舉人。同科考取的還有張元濟、汪康年、汪大燮、徐仲可,以及他伴讀的徐維則等。
考官對蔡元培試卷的評語是:“不落恒蹊,語無泛設,引證宏博,詞意整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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