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區別開來,但這只是指文體上的區別。從研究目的和書中所體現的倫理思想來看,是為了在整理、歸納中國數千年倫理思想的基礎上建立一種適合時代特點的倫理觀念和行為標準。
在《中國倫理學史》的主體部分中,第一期是先秦創始時代。作者根據諸家倫理思想的特點,認為儒家代表中國的北方文化,道家代表中國的南方文化,“墨家毗于北,農家為南方思想之一支,法家折衷南北學派”。
第二期為漢唐繼承時代。作者認為漢唐時期,由于政治的沖擊,學者“偷生其間,無遠志,循時勢所趨,學風頹靡”。在此期間,倫理學界能成一家之言者寥寥無幾。這一時期對中國文化沖擊較大的是佛教的輸入,它和當時思想界的消極因素相融合,致使儒道兩家都染上宗教色彩,出現了三教并存的局面。后因道、釋二家的理論不具有社會實踐性,它們的出家之法僅為少數人所信從,所以獨尊儒術者占了上風,儒家之說成為普通社會之倫理學。
第三期為宋明理學時代。作者認為,自宋及明,名儒輩出。他們著書立說,講學授徒,對于普及儒教,鞏固儒教的社會地位起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間雖然各派紛爭,有的思想家也有所建樹,但是終沒有擺脫儒教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