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倫理學史》一書中,蔡元培指出了自漢以來,歷二千年中國文化發展緩慢的原因,預言中國的倫理思想必然向著追求人類自由的方向發展,顯示出作者的新型史觀和民主意識。
中國倫理學有數千年的歷史,資料之豐富為世所罕見。但是,這些思想資料與其他各學科往往糾纏在一起,難以區別開來。
蔡元培認為,史書所載的各種儒林傳、道學傳,以及學術史的專著,如《宋元學案》《明儒學案》等,只能算哲學史而不是倫理學史。
他在他的《中國倫理學史》中,將主要思想家的哲學思想作為他們倫理思想的前提,細心剔抉出他們關于道德規范、道德范疇、道德修養等方面的理論,理出倫理思想,而且將其系統化,努力找出它們之間的來龍去脈,從發展變化上掌握他們。
該書體現了蔡元培反對封建的文化專制主義,在學術上主張民主自由兼容并包的特點。
他在緒論中指出“各家學說,與作者主義有違合之點,雖可參以評判,而不可以意取去湮沒其真相。”
在敘述各倫理學派時,蔡元培的態度是客觀的,不僅實事求是地介紹了他們的具體內容,而且評判公允。
例如對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一方面認為它足以代表“吾民族根本理想,但又提出其哲學之閎深,不及道家;法理之精核,不及法家;人類平等之觀念不及墨家。又其所謂折衷主義者,不以至精之名學為基本,時不免有依違背施之跡”。
對于儒家一向貶斥的王充、王安石,作者稱贊說“不阿所好之精神,有可取者,有卓識。”
對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作者既肯定他的研究之勤,著述之富,對綜合儒家思想有功績,也批評他獨斷、保守,尤便于有權勢者之所利用。
對中興陸學的王陽明,作者贊揚其“矯朱學末流之弊,促思想之自由,勵實踐之勇氣,使思想界氣象一新,其功固昭然不可掩也”。
在蔡元培看來,“茍無學術史,則凡前人之知,無以為后學之憑借,以益求進步”。具體到倫理學界,“邇際倫理界懷疑時代之托始,異方學說之分道而輸入者,如槃如燭,幾有互相沖突之勢”。
蔡元培擔心“茍不得吾族固有之思想系統以相為衡準,則益將彷徨于歧路”。
于是,他在萊比錫大學的課余時間便開始寫作《中國倫理學史》。而在德國對西方學說的系統研習,加之其本有的中國傳統文化修養,使得蔡元培在看待中國倫理問題時的眼界,較之此前一個時期的“道德革命”論述可以更上層樓。
貫穿于《中國倫理學史》中的主線,即蔡元培提出的以“異方學說”與“固有思想”相為衡準的主張。這既是晚清“新學”人士,受到進化論的思維方式的影響,而普遍產生的一種歷史意識與文化觀念,同時也包含了蔡元培個人的獨到思考。
一方面,倫理學意識的勃發與倫理學史的認知框架乃是西學刺激的產物;但另一方面,蔡元培超拔時人之處在于其并非僅以西學為批判中國舊說的工具,而對西學本身同樣能持一種歷史的分析態度,將“分道輸入”的西方倫理學說條分縷析,加以把握;使之與中國固有的倫理思想相為衡準,最終在相互參照的視野中,形成對“中國倫理學”的相對準確的認識。
蔡元培的譯作《倫理學原理》,則是一部他向國人介紹西方近代倫理論的一部重要著作。
該書作者是弗里德里希?泡爾生,系德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教育家,1878年起任柏林大學教授直至去世。
里德里希?泡爾生思想上屬康德派,是當時所謂"形而上學泛心論"的代表,主要著作有《哲學導論》,影響甚大,到1929年已出至第42版(1892年,列寧在其《哲學筆記》中對此書有專門的摘錄和評論),包爾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