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論述了有關哲學“認識之概念、主觀之認識、實現世界之認識、本體世界之認識、認識之程度”等幾個問題。
蔡元培說“哲學之認識同倫理之認識,對于真理或非真理所作正確之判斷是也。認識分之為主觀之認識、實現世界之認識、本體世界之認識,為其對象不同而性質亦有不同也。奉體論論述了何為本體論及世界之實在及性質幾個問題?!?
他對唯物論、實質唯識論、二元論一元論部分則分別作了說明。
關于世界“全體之實在及性質,則又舉無神論、泛神論及有神論”三者予以闡明。
價值篇一編,他說“價值即意識懸一種之鵠的而欲有以達之。后則分道德、宗教思想、美學觀念敘述之”。
關于哲學方面,蔡元培還有《怎樣研究哲學》、《哲學要領》、《妖怪學講義》等一系列的文章和著作。
他所以如此重視哲學問題,是因為在他看來,宋代以后,中國的哲學便趨于僵化了,到了清代,幾乎無哲學思辨可言。這種學術狀況,是導致近代中國全面落后的要因之一。欲救此弊,便應當大力學習西方先進的學術成果,創造中西合璧的新文化。因此,大力向國人介紹西洋的哲學就成為當務之急。
1915年春,日本向中國提出的“二十一條”披露于報端,留法學界聞悉群情激憤,汪精衛、李石曾、譚熙鴻等紛紛來到蔡元培的住處,共商對策。蔡元培依據大家議論的意見,草擬《華人御侮會會章》七條。
所擬條文倒是簡明扼要,其主要內容為
(一)、本會以憑籍己力(不倚賴政府,不倚賴軍隊)、濟度同胞、排除外侮為宗旨。
(二)、本會會員應盡之普通責任1、鍛煉體魄;2、了解并自備適當之武器,如匕首、炸彈、手槍、毒物等;3、養成抑強扶弱之習慣;4、力持可殺不可辱之氣節;5、見敵人侮我同胞者擊之,事變如有株連,則挺身任之;6、不購敵人貨物(書報及武器例外),7、不乘敵人船舶;8、不與敵人之銀行交易,亦不用其鈔票;9、不租屋給敵人;10、不售地產給敵人;11、不服役于敵人;12、華人有犯,竭力勸止之;13、有華人助敵而侮我同胞者,誅之。
(三)、本會會員得量力以盡之特別責任1、入敵境而偵探之;2、入敵境而以相當之手段破壞敵侮我之陰謀及武器。
(四)、本會勸導同胞之種種設備1、印刷品;2、公開或秘密的演講會。
(五)、本會為會員盡責各種便利條件,如采運廉價貨物,增設交通機關;收購地產,介紹職業;制備各種武器等。
此外還有與各國革命黨聯絡之類。
在章程提出討論時,蔡元培還是想有所動作的,他說“日本竟下辣手,雖以我等之奄奄如陳死人者,亦大為之刺激,以為不可不采一種急進之方法,以為防御?!?
汪精衛提出,此會本屬秘密性質,不必用會名,也無須會章,“但言抵抗強權之辦法亦可”,得到大家的同意。
對于是否應立即付諸行動,李石曾“仍持先籌萬國革命之說,又頗謂日本之事,似尚有從容對付之余地,不可過于張皇云云”。
汪精衛則認為,“萬國革命,緩不濟急,目前只能持抵抗日本之惟一主義”,并打算先到南洋后根據局勢發展再定或急或緩的應對辦法。所謂“急”法,就是“歸國效死”。所謂“緩”法,則是“籌款以設機關”。譚熙鴻提出,如果是設機關,最好是設立學校,“行精神教育”。
雖然,最終華人御侮會只停留在口頭上,但在民族主義進一步覺醒的時代,這反映了蔡元培等中華民族先進分子較為清醒的、自主的愛國意識,自覺、自動的起來承擔國民責任的可貴精神。他們的行動,是近代中華民族在捍衛民族生存、喚醒民族意識的長期奮斗過程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