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由于他們誤解我所用的‘具體’兩個字”,而“我認定主義起初都是一些具體的主張”“救時的具體主張”,這是他們之間“一個根本不同的地方”。胡適認為,藍公武的第二個誤會是把“‘抽象’兩個字解錯了”,他所攻擊的“抽象的主義”,乃是指那些“空空蕩蕩、沒有具體的內容的全稱名詞”和“抄襲成文的主義”,他自己始終“不但不曾反對理想,并且極力恭維理想”,批評藍、李“所辯護的主義,其實乃是些抽象名詞所代表的種種具體的主張”。胡適說,“主義本來都是具體問題的具體解決法”,但不能因為這點普遍性就認為主義“只是一種抽象的理想”。當然,他和藍、李也有意見一致的地方,就是“要用主義學理作解決問題的工具和參考材料”。胡適說,他所指的“主義的危險”,是“有一班‘把耳朵當眼睛’的妄人”,耳聞“布爾什維主義”,不懂它的具體主張,“便大起恐慌”,宣稱捉拿“過激黨”,或者給人扣上“過激黨”的帽子。
胡適批評藍公武把主義和實行方法區分開來的觀點,提出對實際的改革需要把主義和實行方法“合為一件事”。把兩者隔離開來,“分為兩件不相關的事”,是人類的“大毛病”、世界的“大禍根”,“目的熱”和“方法盲”是它的兩種病征。只管提出“涵蓋力大”的主義,便是“目的熱”;不管實行的方法如何,便是“方法盲”。他批評李大釗運用主義為工具從事實際的運動并適應環境發生變化的觀點,“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主義論”。
怎么克服人類迷信抽象名詞的弱點呢?在文章最后,胡適給出了答案:“多研究些具體的問題,少談些抽象的主義”。他強調,一切主義、學理都該研究,但只能作為假設的見解、參考印證的材料、啟發心思的工具,不能當作天經地義的信條、金科玉律的宗教、停止思想的絕對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