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眼睛’的妄人,耳朵里聽見一個‘布爾扎維主義’的名詞,或只是記得一個‘過激主義’的名詞,全不懂得這一個抽象名詞所代表的是什么具體的主張,便大起恐慌,便出告示捉拿‘過激黨’,便硬把‘過激黨’三個字套在某人某人的頭上。這種妄人,腦筋里的主義,便是我所攻擊的‘抽象名詞’的主義。我所說的‘主義的危險’,便是指這種危險。”而“ 藍、李兩君所辯護的主義, 其實乃是些抽象名詞所代表的種種具體的主張。如此所說的主義, 我并不曾輕視。” 這也說明,馬克思主義并非其主要地針對。
毫無疑問,胡適說的“主義”,應當也涵蓋馬克思主義。但讀原文,胡適并不一般地反對誰信奉馬克思主義,更不是誰信奉馬克思主義,就和誰過不去。他只是提出,任何主義都“不可認作天經(jīng)地義的信條;只可認作參考印證的材料,不可奉為金科玉律的宗教;只可用作啟發(fā)心思的工具,切不可用作蒙蔽聰明、停止思想的絕對真理”。這難道不是馬克思主義題中應有之義嗎?
如果像信奉宗教一樣信奉馬克思主義,這樣的人不管把自己標榜成多純粹的馬克思主義者,其人肯定比胡適離真理更遠。
卡爾?波普爾說過,多見一只白天鵝不能證明所有天鵝是白的,因為只要有一只其他顏色的天鵝出現(xiàn),“天鵝皆白色”這個命題就會被推翻。既然誰也無法保證此“真理的白天鵝”可以永遠不被證偽,那么“非真理”、“非主流”的價值就有自我嘗試的權利。換言之,人類沒有一勞永逸的真理,只有基于經(jīng)驗與創(chuàng)造而生的源源不斷的知識,人類只能“通過知識尋求解放”。
胡適后來說,對于“新文化運動”,自己比較喜歡用“中國的文藝復興”一詞,因為它與歐洲的文藝復興有很多相同之處:一是對新語言、新文字、自我表達新工具的需要;二是對人類解放的要求,把個人從傳統(tǒng)的舊風俗、舊思想和舊行為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他后來曾說:“那時我有一個主張,認為我們要替將來中國奠定非政治的文化基礎,自己應有一種禁約:不談政治,不參加政治,不與現(xiàn)實政治發(fā)生關系,專從文學和思想兩方面著手,做一個純粹的思想文化運動。”他在《口述自傳》中遺憾地認為:“在1919年所發(fā)生的五四運動,實是這整個文化運動中的一項歷史性的政治干擾。它把一個文化運動轉變成一個政治運動。”
可以說,胡適的這篇文章正是基于這種認識,希望對這種政治轉向有所校正。胡適在文中指出:空談好聽的“主義”,是極容易的事;空談外來進口的“主義”,是沒有什么用的;偏向紙上的“主義”,是很危險的。詳細分析討論之后,胡適最后說:“主義的大危險,就是能使人心滿意足,自以為尋著包醫(yī)百病的‘根本解決’,從此用不著費心去研究這個那個具體問題的解決法了。”
9月,胡適將自己八年來翻譯的十篇短篇小說結集為《短篇小說第一集》。
他的《短篇小說(第一集)》,(上海)亞東圖書館印行,民國八年十月初版,民國十七年十月便已十一版。
或許,他的《短篇小說(第一集)》,可以作為其嘗試漢語改革的一個標本。
該書共收十一篇小說和一篇論文。其中,用文言翻譯的小說有三篇,其余是白話。論文的語言也是白話。這個比例,說明胡適當時已明顯偏向于白話寫作。
他在該書“譯者自序”中說,這些小說“不是一時譯的,所以有幾篇是用文言譯的,現(xiàn)在也來不及改譯了”。如果來得及,看來胡適是希望把他譯的短篇小說全部用白話文字給讀者。
胡適說過,他極想提倡短篇小說。當時國內短篇小說大概尚未脫離初學階段,很多文人不大懂短篇小說是什么樣子,該怎么寫。似乎不夠長篇的小說就是短篇小說。而且有個基本模式,諸如“某生,某處人,幼負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