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辭去職務,抽走股本,撤回書稿等。幸虧“何等圓滑的人”徐志摩從中斡旋,風波總算過去。
1928年 3月10日,徐志摩在《新月》創(chuàng)刊號發(fā)表文章說:“我們舍不得新月這個名字,因為它雖則不是一個怎樣強有力的象征,但它那纖弱的一彎分明暗示著、懷抱著未來的圓滿.........我們不敢贊許傷感與熱狂,因為我們相信感情不理理性的清濾是一注惡濁的亂泉.........
“我們不崇拜任何的偏激,因為我們相信社會的紀綱是靠著積極的情侶感來維系的,在一個常態(tài)社會的天秤上,情愛的分量一定超過仇恨的分量,互助的精神一定超過互害與互殺的動機.......我們不能歸附功利,因為我們不信任價格可以混淆價值,物質可以替代精神,在這一切商業(yè)化惡濁化的急坡上我們要留住我們傾顛的腳步。純正的思想是活潑的新鮮的血球,它的力量可以抵抗,可以克勝,可以消滅一切致病的霉菌.......你只須撥開一些污潦就可以發(fā)見它還是在那里汩汩的溢出,在可愛的泉眼里,一顆顆珍珠似的急溜著。這正是我們工作的機會。爬梳這壅塞,糞除這穢濁,浚理這淤積,消滅這腐化,開深這潴水的池譚,解放這江湖的來源。信心,忍耐.........要從惡濁的底里解放圣潔的泉源,要從時代的破爛里規(guī)復人生的尊嚴這是我們的志愿.........”
創(chuàng)刊號上同時刊登了胡適的《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這篇力作。
在上海重整旗鼓的新月社,開一家書店,出一個周刊,又新創(chuàng)一個《新月》月刊和《詩刊》季刊,出版了主要是新月派成員撰寫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文學和翻譯等許多著作,堪稱新月社的鼎盛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