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驗最豐富的民族。反過來說,政治經驗比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棄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獨裁制度。足見民主憲政不是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的那樣幼稚的。”
對主張民主的人來說,胡適的“民治幼稚觀”多少讓人有點尷尬,他們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憲政可以逐漸推廣政權”這一理念。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張熙若也認為“民主政治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為它“以理服人”,總比過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籌;但他不贊成胡適的“民治幼稚觀”,并指出其中兩大弱點:首先是邏輯上不可通。因為“升學之后”是高度民治,還是專制與獨裁?若是前者,那時是否還能算是幼稚園?若是后者,難道胡適心目中的民治的用處竟是替專制與獨裁作預備工作?其次,與事實不符。如果國家是現代式的,則不論哪一種政制,所需要的智識的數量都是一樣的。
胡適在一篇“編輯后記”中這樣為自己辯解,他說“張先生這篇文字實在還不曾搔著癢處。他引他的‘智慧的數量與政制的關系’的議論,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萬專家論,都和我的議論絲毫無關。我說的只是那代議式的民主‘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識程度,是一種幼稚園政制,只要我們肯進去學,包管拿到幼稚園畢業文憑。”
這一段話足見胡適當時推廣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況下,他都認為民主憲政要比獨裁專制高明得多,因為“……民主國家有失政時,還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簡單,只消把‘諾’字改做‘no’字就行了。獨裁國家的阿斗無權可以說一個‘no’字。”
在胡適眼里民主憲政是很容易達到的,并不需要極高的政治智慧。他在《再論建國與專制》一文中他提出了一個自認為“很狂妄的僻簡”即“民主憲政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適合訓練一個缺乏政治經驗的民族”,是蘊涵著極高的政治智慧的。
但是,這一想法是大多數人無法想象的。西方政治制度最優越處就在于民主上,民主的政治亦是西方國家近千百年才逐漸演變成的一種政治體制,我們如此辛苦的模仿尚不能習得其一二,它怎會是一種簡單低端的政治制度呢?蔣廷黻見到胡適這一意見時當即便表示“簡直是笑話,不值得討論”。
只是,蔣廷黻對這話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胡適并不是說民主政治本身幼稚,而是它并不需要多么精英的人才既可以達成,胡適還說到“民主政治的好處在于不甚需要出類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漸推廣政權有伸縮的余地;在于‘集思廣益’,使許多阿斗把他們平凡常識湊起來也可以勉強對付……總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識的政治。”
在胡適看來,這種常識的政治不但可以使人們以最快的方式融入到國家政治中去,還可以避免冗長的反復政治訓練,故而胡適在另一篇文章中又一次對民主政治進行了總結,稱它為“對于人民責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學也最有效力。
胡適對于民主憲政的理解,歸根結底是要把民主從至高無上的神壇上拉下來,讓民主成為當時中國觸手可及的東西,用他的話說“民主憲政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標,只不過是一種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