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這樣的學術獨立,我們必須及早準備一個良好的、堅實的基礎,所以我提議,中國此時應該有一個大學教育的十年計劃,在十年之內,集中國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個到十個成績最好的大學,使他們盡力發他們的研究工作,使他們成為第一流的學術中心,使他們成為國家學術獨立的根據地。
“這個十年計劃也可以分做兩個階段。第一個五年,先培植起五個大學,五年之后,再加上五個大學。這個分兩期的方法有幾種好處。第一,國家的人才與財力恐怕不夠同時發展十個第一流的大學;第二,先用國家力量培植五個大學,可以鼓勵其他大學努力向上,爭取第二期五個大學的地位。
“我提議的十年計劃,當然不是只顧到那五個十個大學,而不要那其余的大學和學院了。說的詳細一點,我提議:一,政府應該下大決心,在十年之內,不再添設大學或獨立學院。二,本年憲法生效之后,政府必須嚴格實行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定,“教育文化科學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全國人民與人民團體,應該隨時監督各級政府嚴格執行。三,政府應該有一個高等教育的十年計劃,分兩期施行。四,在第一個五年里,挑選五個大學,用最大的力量培植他們,特別發展他們的研究所,使他們能在已有的基礎之上,在短期間內,發展成為現代學術的重要中心。
“五,在第二個五年里,繼續培植前期五個大學之外,再挑選五個大學,用同樣的大力量培植他們,特別發展他們的研究所,使他們在短期內發展成為現代學術的重要中心。六,在這十年里,對于其余的四十多個國立大學和獨立學院,政府應該充分增加他們的經費,擴充他們的設備,使他們有繼續整頓發展的機會,使他們成為各地最好的大學。對于有成績的私立大學和獨立學院,政府也應該繼續民國二十二年以來補助私立學校的政策,給他們適當的補充費,使他們能繼續發展。七,在選擇每一期的五個大學之中,私立的學校與國立的學校應該有同樣被挑選的機會,選擇的標準應該注重人才、設備、研究成績。八,這個十年計劃應該包括整個大學教育制度的革新,也應該包括“大學”的觀念的根本改換。
“近年所爭的幾個學院以上才可稱大學,簡直是無謂之爭。今后中國的大學教育應該朝著研究院的方向去發展。凡能訓練研究工作的人才的,凡有教授與研究生做獨立的科學研究的,才是真正的大學。凡只能完成四年本科教育的,盡管有十院七八十系,都不算是將來的最高學府。從這個新的“大學”觀念出發,現行的大學制度應該及早徹底修正,多多減除行政衙門的干涉,多多增加學術機關的自由與責任。例如現行的學位授予法,其中博士學位的規定最足以阻障大學研究所的發展。這部分的法令公布了十六年,至今不能實行,政府應該早日接受去年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的建議,“博士候選人之大學或獨立學院自行審查考試,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該校院授予博士學位。”今日為了要提倡獨立的科學研究,為了要提高各大學研究所的尊嚴,為了要減少出洋鍍金的社會心理,都不可不修正學位授予法,讓國內有資格的大學自己擔負授予博士學位的責任。
“這是我的建議的大概。這里面我認為最要又最簡單易行而收效最大最速的,是用國家最大力量培植五個到十個大學的計劃。眼前的人才實在不夠分配到一百多個大學與學院去。(照去年夏天的統計,全國有二十八個國立大學,十八個國立學院,二十個私立大學,十三個省立學院,二十一個私立學院,共計一百個。此外還有四十八個公私立專科學校。)試問中國第一流的物理學者,國內外合計,有多少人?中國專治西洋歷史有成績的,國內外合計,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