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
生活在貴族庇護下的黎庶,他們活得怎么樣,要看有多大的追求,餓死這種事情卻不多見。
其實在遠古時期就是這么一種狀況。那個時候貴族還不是生下來便是貴族,貴族是帶人進行開拓,開發(fā)出一塊地皮再命名,也就出現(xiàn)了“氏”。
說白了就是,初代貴族身上的擔子很重,非但無法作威作福,還要為治下一大群人的吃喝和安全愁白了頭發(fā)。
智瑤生活在了古典時代即將結束的歲月,不知道還能將這種帶領群眾開發(fā)某地,群眾又樂于被驅使的心態(tài)保持多久。
他們一個地方又一個地方的走下來,有好的一面,自然也會有壞的一面。
“鄉(xiāng)間糾紛多出于面生,亦有貪心不足。”子貢說道。
有資格可以擁有私產,多占一些的心態(tài)肯定就出現(xiàn)了。
有利益的沖突,哪能不產生糾紛呢?
智瑤想道:“晉國有司寇,管的卻不是這一方面,國法也管不到各家族內部的糾紛。難道我要寫一部民典,再建設一支用于排解糾紛以及處理犯法的隊伍?”
到戰(zhàn)國之后,處理類似事情的人是“三老”。
而“三老”制度開創(chuàng)之初或許是好的,跟很多制度一樣,走著走著將路給走歪了。
智瑤越想越頭大。
民典倒是能寫,關鍵是太細化不止執(zhí)行人員要暈菜,黎庶也很難知道干什么才不算是犯法。
“最好是簡單粗暴一些啊!”智瑤心想。
第117章:當今時代多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