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為利也。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則恐鞭箠必用,州縣之事不勝煩矣。——《宋史·列傳·卷九十八》
當時王安石聽到之后也是默然,不過最后還是執行了。為什么還是執行了?當時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私行青苗法最后也成功了,王安石就決定繼續推廣。
蘇軾的擔心并不是多余的,情況很快就急轉直下。
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撻取足,至伐桑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宋史·列傳·卷七十四》
因為欠收,所以官吏就逼老百姓還錢,老百姓還不出,只能找其他可以換錢的物品來換,否則就要受到刑罰,再一步加速老百姓貧困。
“農民”和“官吏”這兩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這就是北宋神宗時期的名臣們為什么反對青苗法的原因。
這也是蹇義和茹瑺反對“士紳一體納糧”的原因。
不是政策設計的初衷不好,而是因為兩位尚書很清楚,朝廷的力量下不了鄉,初衷再好的政策,執行起來都肯定會走樣。
到最后,沒準士紳就把責任攤到老百姓身上了。
當蹇義和茹瑺二人說完后,朱棣也沉默了片刻。
這確實是個無解的難題,也是政策執行層面最大的障礙。
但是朱棣并不算太擔心。
在兩位尚書的注目下,朱棣緩緩開口。
“姜先生總會有辦法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