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府非但掌京畿治安,更曾下轄囤駐長安城的北軍,中尉即為京畿衛戍長官,因近年來朝廷數度對禁軍進行改制,北軍先更為城衛軍,再更為京衛,不再受中尉府轄制,改由新設的京尉統御。
如此,中尉府的職守就僅余維持京畿治安,卻非限于帝都長安,周邊郡縣的都尉和縣尉也都直屬中尉府管轄,故中尉的職權仍是很重的。
張湯昔年接替郅都出任中尉,至今已足足十七年。
十七年,人生能有多少個十七年?
漢承秦制,采二十等軍功爵制,高爵可蔭妻蔽子,世代承襲,故世家權貴歷來重視爵位更勝官職。
漢廷政治風氣又較為開明,君臣間頗有先秦那等“合則來,不合則去”的感覺。
皇帝若是太過剛愎自用,不納大臣苦諫良言,有“氣節”的大臣索性就辭官歸家,反正有爵位在身,家中有屋又有田,餓不死的;皇帝對待大臣的態度亦如此,若實在是治政理念差異太大,不是讓大臣閉門反省,就是直接貶謫甚或罷官。
雖是如此,但漢廷的政局卻不會出現甚么混亂,主要是歸功于較為嚴密和完善的官僚體制。
大臣不完等同官吏,朝堂上的公卿約莫類似后世的特任政務官,各府署屬官乃至各地官府的官吏等通過層層評鑒和拔擢的事務官,才是大漢文官體制的真正基石。
正因如此特殊的政體,使得大漢公卿更迭速度頗快,漢初數朝短短七十余年,歷任三公九卿高達百余位,在任超過十年的,用手指都能數得過來,更遑論位秩稍低的諸多列卿了。
中尉位列諸卿,且位高權重,張湯能穩坐此位十七載,非但是因得蒙天家信重,更是他確實做得極為出色。
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后世史書以此來贊頌貞觀盛唐時,大唐百姓品德高尚,社會風氣良好,現下的大漢百姓或許尚達不到此等傳說中的思想境界,然中尉張湯卻是憑借著嚴刑峻法,使得京畿治安愈發良好,百姓愈發良善。
律法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張湯無非是將這道標準稍稍拔高了些,倒也算不得真正的執法殘暴,畢竟是在天子腳下,還有御史府在后頭時刻盯著,不時上奏糾舉其執法過苛,故張湯也僅止在律法容許的范圍內,對犯人從重量刑罷了。
譬如竊盜者可依犯行輕重而量刑,多處鞭笞之刑,數鞭還是數十鞭,就看斷罪官員的心證權衡,較為盡責官員甚至會考量犯因和犯意,假設是個孝子想給自家食不果腹的爹娘偷些吃食,那量刑無疑會輕不少。
嗯……華夏自古是人治更勝法治的,說不上是好是壞,若真要做到“法不容情”,不去考量“其情可憫”,雖顯得更為公正公平,但也未必是最好的執法方式。
后世歐美法系中,特意納入陪審團制度,不也是要保有人性和法律間的平衡么?
實話實說,在大漢群臣中,張湯或許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執法嚴明,便連其前任郅都在這點上都比不得他,他鮮少不考慮旁的因素,犯罪就是犯罪,該判刑就絕不輕縱。
大漢軍律嚴苛,然民律較為寬松,尤是漢文帝數度著廷尉府減輕刑律,廢除大多數殘酷的肉刑,因著上行下效,漢官們在斷罪時也會較為“手軟”。
在此等治政風氣下,張湯的執法方式自然更顯出“嚴刑峻法”的酷吏作風,要說他真是殘酷暴虐,那未免也太過了。
至少皇帝劉徹是不這么認為的,昔年尚是在位的太上皇劉啟亦不覺張湯有甚么錯處,若非有張湯坐鎮中尉府,權貴云集的長安可沒現今這般安寧,一眾高爵勛貴和紈绔世家子也沒現今這般老實。
聞得張湯將要遷任玄菟太守,正朔大朝后便會外放離京,長安城的王侯權貴們紛紛彈冠相慶,恨不能大擺筵席為張湯早日送行,跟送瘟